内容概要
2025年09月11日受招标人********委托,由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苏巷至涧溪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请中标人及时联系招标人相关负责人,签署商务合同;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可及时向代理机构提出相关质疑。其它相关供应商也可及时与中标人*******联系,提供后续相关服务和设备。
详细内容如下:
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苏巷至涧溪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苏巷至涧溪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绿色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苏巷至涧溪段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祁仓路*号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飞*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思雨*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万承启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湘* 工期(服务期)(月) *个月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张焱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冀* 工期(服务期)(月) *个月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浙江华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司新虎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浙* 工期(服务期)(月) *个月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 ,联系人:李思雨,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 明光市 ,地址: 明光市政务中心*楼*办公室 ,联系人: 江主任 ,联系电话: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