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项目审计地方协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项目审计地方协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Document 项目概况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项目审计地方协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CG-2025-260 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项目审计地方协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10220250003B2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523016.00,标包2:556117.00,标包3:215000.00,标包4:20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一:预结算审核(货物、服务、信息化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3383.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二:预结算审核(工程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6117.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三:对下审核(造价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四:对下审计(会计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相关资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相关资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相关资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相关资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日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1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解密时间: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3: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4: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1)本项目(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品目四)(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保证金情况①投标保证金额:24000.00元②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③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④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1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徐助理 项目联系方式:0851-8399005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向秀、邹启飞、马慧 项目联系方式:1808509755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秀、邹启飞、马慧 联系方式:18085097557 文件预览: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项目审计地方协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项目审计协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发售版).pdf竞争性磋商公告1.pdf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