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2AMMFN00118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FN0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评分项中“供应商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不符的不得分。”要求。 2、评分项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能力”修改如下: 评分项 修改前 修改后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能力 1、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经理证的得2分; 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2分。 该评分项总分6分。 注: (1)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二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需能提现任意一种险种),未提供不得分。 1、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经理证的得3分; 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3分。 该评分项总分9分。 注: (1)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二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需能提现任意一种险种),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 址:合肥市巢湖市团结路 联系方式:郑主任 0551-82335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51# 联系方式:袁工 13965670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0551-85226852 13965670160 更正公告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2AMMFN00118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FN0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因部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如下: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 3 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不符的不得分。 我单位咨询过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需要有相关的业绩才可办理,而该项目作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很多中小型并没有此许可证;且该项目作为物业管理项目,要求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难度较高。 建议修改为: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办理许可证),得 3 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不符的不得分。 答:由于采购人垃圾清运工作的任务量重,具备该许可证能体现供应商在垃圾清运的服务能力,利于本项目实施,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项目编号更正为2022AMMFN00118。 3、本项目所属行业更正为物业管理。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 址:合肥市巢湖市团结路 联系方式:郑主任 0551-82335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51# 联系方式:袁工 13965670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0551-85226852 13965670160 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MMFN00118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巢湖市天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方新世界19幢1803室-1801室 中标(成交)总金额:人民币每年捌拾万零贰佰柒拾壹元玖角肆分(¥:800271.94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巢湖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新校区 服务要求: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整洁、安静、舒适的校园工作、学习环境。 服务期限:1+X 年(X≤2)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伯玉、芮元峰、郑晓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玖仟陆佰零叁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75653939。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 址: 合肥市巢湖市团结路 联 系 人: 郑主任 联系方式: 0551-82335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7565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7565393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6.微型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荣誉 8.拟派本项目人员荣誉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jpg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pdf 拟派本项目人员荣誉.pdf 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pdf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 微型企业声明函.jpg 供应商荣誉.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