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
2025年07月18日受招标人********委托,由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焦作市绿鑫城发有限公司2025年夏季工装(二次)谈判采购公告。各投标人请于截止日期前与公告中联系人及时联系,参与投标报名,避免错失商机。
详细内容如下:
焦作市绿鑫城发有限公司*年夏季工装(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 * * * 年 夏 季 工 作 服 判 采 购 公 告 * . 谈 判 采 购 条 件 本 项 目 为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 * * * 年 夏 季 工 作 服 谈 判 采 购 项 目 , 采 购 人 为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 资 金 来 自 企 业 自 筹 。 该 项 目 已 具 备 采 购 条 件 , 采 购 方 式 为 谈 判 采 购 , 诚 邀 有 意 愿 、 具 备 资 格 的 响 应 人 参 加 谈 判 。 * . 项 目 概 况 * . * 项 目 名 称 :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 * * * 年 夏 季 工 作 服 谈 判 采 购 * . * 采 购 编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 目 概 况 :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 * * * 吨 , 配 置 为 * 台 日 处 理 垃 圾 * * * * 吨 的 机 械 炉 排 焚 烧 炉 。 * . * 项 目 地 点 : 焦 作 市 修 武 县 王 屯 乡 周 流 村 南 * * * * 米 。 * . 采 购 范 围 * . *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服 , 明 细 如 下 : 序 号 采 购 项 目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 夏 季 长 袖 衬 衣 + 夏 装 裤 详 情 见 技 术 规 格 书 套 * * * * . * 标 段 划 分 : 一 个 标 段 * .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 . * 响 应 人 具 备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资 格 , 营 业 执 照 合 法 有 效 。 * . * 响 应 人 为 代 理 商 的 , 应 取 得 制 造 商 的 有 效 授 权 书 ( 提 供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 并 编 制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 。 * . * 响 应 人 * * * * 年 * * 月 * * 日 (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 至 今 , 在 国 内 至 少 具 有 * 个 * 万 以 上 工 作 服 合 同 业 绩 。 * . * 响 应 人 信 誉 良 好 ,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 信 ?? 中 国 网 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结 果 为 准 ) 。 * . * 本 次 谈 判 采 购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 * . * 乙 方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是 严 格 按 照 国 际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 生 产 和 质 检 , 完 全 满 足 《 技 术 标 准 及 要 求 》 , 产 品 采 用 原 厂 包 装 , 且 包 装 上 必 须 标 识 产 品 品 牌 、 制 造 商 及 产 地 , 带 有 制 造 商 提 供 的 产 品 装 箱 清 单 等 。 每 件 服 装 必 须 标 识 姓 名 、 产 品 品 牌 、 制 造 商 、 产 地 、 面 料 成 份 、 里 料 成 份 、 洗 涤 标 识 等 , 领 带 标 识 产 品 品 牌 、 面 料 成 份 等 。 * . * 乙 方 保 证 提 供 的 产 品 是 全 新 的 , 与 合 同 约 定 完 全 相 符 的 制 造 商 原 装 产 品 , 并 保 证 甲 方 在 正 常 使 用 和 保 养 下 , 在 产 品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 均 能 满 足 合 同 约 定 的 性 能 。 * . *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优 等 品 标 准 ,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 在 产 品 验 收 过 程 中 , 如 发 现 供 货 单 位 提 供 的 产 品 存 在 与 合 同 约 定 不 符 、 质 量 及 隐 蔽 瑕 疵 等 情 形 的 , 供 货 单 位 应 当 在 甲 方 提 出 更 换 之 日 起 * * 日 内 无 条 件 予 以 更 换 。 * . * 产 品 交 付 后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 如 果 产 品 的 材 料 、 设 计 、 工 艺 或 安 装 存 在 缺 陷 或 者 不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的 质 量 、 规 格 和 性 能 的 要 求 的 , 甲 方 有 权 要 求 更 换 、 退 货 , 并 有 权 提 出 索 赔 。 该 索 赔 不 受 合 同 约 定 的 质 保 期 的 限 制 。 因 上 述 原 因 造 成 甲 方 损 失 或 者 甲 方 工 作 人 员 或 其 他 人 员 人 身 损 害 的 , 供 货 单 位 应 当 予 以 赔 偿 。 对 甲 方 造 成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的 , 甲 方 保 留 进 一 ?? 追 究 供 货 单 位 责 任 的 权 利 。 * . * * 服 装 必 须 由 乙 方 自 有 的 工 厂 加 工 生 产 , 不 得 转 包 。 乙 方 在 服 装 制 作 过 程 中 应 按 照 中 标 面 料 与 样 式 设 计 进 行 制 作 , 当 且 仅 当 甲 方 书 面 确 认 修 改 后 方 可 对 面 料 、 样 式 设 计 进 行 更 改 。 乙 方 制 作 提 供 的 服 装 面 料 成 份 含 量 应 满 足 甲 方 要 求 , 甲 方 将 随 机 抽 取 服 装 面 料 送 质 量 检 测 部 门 检 验 , 如 检 验 不 符 , 不 能 达 到 甲 方 要 求 , 甲 方 可 终 止 合 同 , 不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且 因 此 对 甲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或 合 理 费 用 由 乙 方 全 部 承 担 。 * . * * 投 标 单 位 需 在 开 标 当 日 * : * * 之 前 邮 寄 ( 仅 限 顺 丰 快 递 ) 合 格 样 品 至 招 标 单 位 , 并 采 用 投 标 代 码 的 形 式 代 替 公 司 名 称 ( 各 投 标 单 位 随 意 设 定 ) , 快 递 内 不 应 显 示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 如 有 明 显 暗 示 的 应 作 为 无 效 标 处 理 , 投 标 文 件 内 可 明 确 投 标 代 码 , 并 在 开 标 当 日 一 一 对 应 各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文 件 内 的 投 标 代 码 对 其 样 品 进 行 统 一 拆 封 , 此 后 将 样 品 在 评 审 现 场 进 行 破 坏 性 试 验 。 邮 寄 地 址 : 焦 作 市 修 武 县 王 屯 乡 周 流 村 南 * * * * 米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 .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取 、 电 子 注 册 与 报 名 * . * 本 项 目 通 过 中 原 招 采 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进 行 电 子 化 谈 判 采 购 。 * . * 有 意 参 加 谈 判 并 符 合 条 件 的 谈 判 响 应 人 , 需 先 登 录 中 原 招 采 网 进 行 电 子 注 册 、 经 验 证 合 格 并 办 理 * *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和 电 子 签 章 手 续 后 ( 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 * * . * * * * * . * * * → 办 事 指 南 → 移 动 证 书 办 理 流 程 ) , 方 能 参 与 本 次 谈 判 活 动 。 * . * 满 足 本 谈 判 公 告 第 * 条 款 谈 判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 请 于 * * * * 年 * 月 * * 日 至 * * * * 年 * 月 * * 日 * * : * * 时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登 录 《 中 原 招 采 网 (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 》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 并 上 传 加 盖 公 章 的 第 * 条 款 规 定 的 相 关 文 件 复 印 件 。 注 : 响 应 人 应 对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 合 规 性 负 责 ; 评 标 开 始 后 , 仍 将 由 谈 判 小 组 对 响 应 人 的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进 行 资 格 审 核 , 不 符 合 项 目 资 格 条 件 的 响 应 人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 * . * 采 购 文 件 售 价 : * 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 付 款 方 式 : 合 同 执 行 完 毕 验 收 合 格 后 , 乙 方 出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 甲 方 收 到 增 值 税 发 票 后 * * 日 内 付 款 。 * . * 报 名 通 过 的 申 请 人 使 用 * *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中 原 招 采 网 , 下 载 电 子 谈 判 采 购 文 件 。 * .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 . *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谈 判 方 式 , 谈 判 采 购 响 应 人 无 需 到 达 谈 判 现 场 参 加 谈 判 会 议 , 无 需 到 达 现 场 提 交 资 料 ( 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 * * . * * * * * . * * * → 办 事 指 南 → 不 见 面 ??? 标 操 作 说 明 ) 。 * . * 响 应 文 件 包 括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和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为 准 ,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作 为 备 案 与 存 档 ( 非 成 交 人 无 需 提 供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 * . *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通 过 “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系 统 ” 制 作 , 并 按 程 序 导 出 、 上 传 ( 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 * * . * * * * * . * * * → 办 事 指 南 →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人 操 作 手 册 ) ) 。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由 “ 制 作 系 统 ” 导 出 的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打 印 版 打 印 装 订 , 内 容 及 格 式 与 ??? 子 响 应 文 件 保 持 完 全 一 致 。 * . * 谈 判 采 购 地 点 :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 . * 逾 期 提 交 的 或 者 未 提 交 指 定 载 体 / 地 点 的 响 应 文 件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采 购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 * .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响 应 截 止 时 间 / 开 标 时 间 ) 为 * * * * 年 * 月 * * 日 * * : * * 时 ( 北 京 时 间 ) 。 * .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 次 谈 判 采 购 公 告 在 以 下 网 站 发 布 : 中 原 招 采 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 :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焦 作 市 修 武 县 王 屯 乡 周 流 村 南 * * * * 米 联 系 人 : 魏 女 士 联 系 电 话 : * * * * * * * * * * * 技 术 联 系 人 : 王 辉 联 系 电 话 : * * * * * * * * * * * 监 督 单 位 :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 * * * * * * * * * * * 代 理 机 构 : 无 焦 作 市 绿 鑫 城 发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五 年 七 月 十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