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
2023年03月27日受招标人********委托,由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请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详细内容如下: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品目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单位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区域澄迈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单位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先生,*-*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座*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现修改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原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号名门广场北区**(*-*)座*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 第十条的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号名门广场北区**(*-*)座*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 联系方式: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座*房 联系方式:邹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